港女台灣遇害驗屍發現胎兒軟骨 死因遭從後勒死
發布時間: 2018/07/17 18:38
最後更新: 2018/07/17 18:41
20歲少女潘曉穎今年2月與19歲陳姓男友陳同佳往台灣度情人節,其間遭殺害及棄屍,事件再有新發展。台灣傳媒報道引述驗屍報告指,潘曉穎是被人從後勒死,並在其身上發現胎兒軟骨,證實她生前已懷孕,是「一屍兩命」。報道又指,台灣執法部門不滿港方一直未能提供陳同佳的DNA進行比對,及其相關資料,形容目前是陷入香港有「兇手」,台灣有「證據」的兩難局面。
潘曉穎被殺後失蹤,陳同佳返港後1個月,因盜用死者信用卡被捕,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及兩項盜竊罪,早前提訊控方表示考慮是否新增謀殺或其他控罪。
潘曉穎遺體因曝曬一個多月,被發現時已腐爛見骨。法醫從骨骸堆中,發現一根胎兒的骨頭,檢驗DNA後,確認潘生前懷有身孕,一屍兩命。
近日出爐的驗屍報告又指,潘女遺體頸椎骨骼脫落,相信她是遭人從後方以手臂勒斃,另因遺體嚴重腐爛,內臟大多已成泥狀,無法驗出潘女是否遭下毒。
根據台灣傳媒報道,由於香港律政司就陳同佳的竊盜罪羈押期於本月5日屆滿,故在上月底,有本港司法人員「私下」要求台灣檢察官協助,士林地檢署亦承認在上月底,向香港提供案件的部份資料,僅能以文字提供部分資訊作答覆,無法提供閉路電視畫面等證據。
報道指,台灣士林地檢署曾於今年3月及5月,2次向本港提出司法互助,希望能取得被告的DNA作比對,以確認在驗屍過程採集到的軟骨DNA與被告相符,證明死者腹中胎兒是被告的骨肉,惟香港檢控單位在過去數個月,一直沒有提供任何資料。
報道又指,台灣士林地檢署要求香港警方提供證據,但均「已讀不回」,士林地檢署不排除直接發佈通緝。
被告於今年2月19日至20日期間,偷取屬於匯豐銀行的10,500元及8,500元。而處理贓物罪的日期則為今年2月17日至3月13日,明知死者的匯豐銀行自動提款卡、Casio相機、iPhone 6及2萬元台幣屬贓物,即屬於死者的財產,仍不誠實地收受上述財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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